为使学校的艺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,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我校2014年招收音乐特长生,现将有关细则公布如下:
一.招生人数:2人(招生方向声乐、器乐小号)。
二.招生对象:2014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
三、招生要求:声乐(限美声或民族唱法),小号需持有业余八级或以上考级证书。
四.报名时间和地点:6月4日前 舟山中学教务处(鸿生行政楼三楼)。
考试时间和地点:6月16日下午2:00,舟山中学新城校区科技馆音乐教室(临城定沈路285号)。
五.考试内容和比分:
专业分满分为100分,包含:
1.主项:占总分90%;
声乐:每人选唱两首作品,其中一首的音高要达到小字二组G及以上。(如中音,低音最低要达到小字组F。)
小号:演奏乐曲一首(最好是古典乐曲,难度不能低于八级曲目,不要演奏流行乐曲)
2.副项:占总分10%;包括音乐基本功和素养测试、器乐、舞蹈、小品等。
六.考试注意事项:
1.声乐曲目用伴奏带,制作成CD格式。
2.加试内容的乐器与道具,除钢琴外一律自带。
3.考试时携带中考准考证,并在考前填写报名登记表。
七.专业通过最多不超过4人(如专业水平达不到我校要求,减少专业通过人数)。
八.录取要求:
1.通过2014年舟山中学音乐特长生专业考试,专业合格。
2.2014年中考成绩总分2到达520分及以上。
九.录取说明:
1.专业分+中考成绩总分2,从高到低录取。如录取总分相同,以专业分数排序,如录取总分和专业分数相同,以中考成绩总分2排序为准。
2.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少于2名,按实录取。
3.考核测试过程邀请市教育局监察室同志全程监督,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,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录取
报名电话: 2686228; 2686227
舟山中学
2014.5.14